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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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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驻区企业:

现将《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一、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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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昆明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的突出特色和示范推广潜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行业内有明显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增长能力。

3.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申报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企业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申报省级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以上,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二、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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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申报企业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材料一份(备注:企业名称+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包含一份可编辑版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光盘一份(备注好企业名称)报送至昆明经开区工业和科技局1008室。

为减少企业工作量,省级和国家级的申报材料统一按国家级示范遴选申报材料填报,附件及文件可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gxt.yn.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
谭岩松 王喆
联系方式
68510937
邮箱
kmjkfwzx@163.com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推荐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工业和科技局          昆明片区工业和科技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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